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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9日作者:湖北律协
关于印发《湖北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
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现将《湖北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有关信息请及时报送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二O一二年四月五日 
 
 
湖北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喜迎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的重要之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具有重要意义。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2012年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厅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以“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为主题,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为重点,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业为民,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为湖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一、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一)明确主题,加强指导。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活动总体部署,以“强组织、增活动,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为主题,指导开展律师行业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制定下属发《律师行业基层建设年活动指导意见》,适时安排实施。
(二)做好律师行业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摸清律师行业党组织现实状况,制定律师行业党组织分类定级办法,完成律师行业党组织的分类定级,指导解决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每个党支部升级晋位,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升。
(三)认真落实中办发[2010]30号和鄂办发[2012]32号文件精神。着眼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完善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律师行业新党员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提高律师行业党务工作队伍特别是支部书记素质。实现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目标。
(四)切实加强党员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要按照中央、省委、司法部党组和省委政法委的部署和要求,一是在全省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律师把政法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使党员律师当好开展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倡导者、实践引领者。二是认真开展“全民阅读进律师行业”活动。围绕“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开展系列读书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深刻内涵,忠诚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三是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全省律师行业广大党员律师认真学习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党的理论,开展“四个一”活动,即阅读一本党史书籍,组织一次党史学习交流会,安排一场党史专题讲座,开展一次党史知识测试。不断增强党员律师的党性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更好地凝聚发展共识,为律师行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五)做好党员律师的教育培训工作。将律师行业党员的教育培训纳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员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同部署、同落实。要紧密结合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实际,精心安排教育培训内容,改进教育培训方式,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加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工作,依托各地组织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党组织每年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轮训一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每年安排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要同步将律师行业入党积极分子纳入教育培训计划。通过教育培训工作,把律师行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为党员,把党员律师培养为业务骨干和律师事务所管理人员,把优秀党员律师培养为行业带头人。
(六)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组织部和省司法厅党委将于今年上半年联合召开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并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意见》,这次会议将对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会议精神十分重要。全省律师行业要认真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律师行业“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制定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评办法和细则,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上台阶。
二、深入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
)制定方案,强力推进。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法委和厅党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律师行业“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迎创活动组织领导,营造迎创活动氛围,引导全省律师立足岗位争优秀,创先争优促发展,为湖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八)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三万”活动成果。重点组织好律师深入农村、社区、企业进行矛盾纠纷大排查,送法下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印发“法律服务连心卡”和解答法律咨询、走访慰问困难户等活动。
(九)积极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大力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积极为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和国家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经营管理、文化单位改制、重大项目实施和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服务,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拓展和深化“法律直通车”服务工作。推动“法律服务直通车”向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延伸。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员工管理、销售、合同文本、法律文书、法律纠纷处理、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每名律师必须联系2家以上企业,开展专项法制宣传,为企业法律体检,进行风险评估,防范法律风险,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十一)开展法律援助优质服务活动。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全面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组织律师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每名律师必须办理2起法律援助案件,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十二)组织律师积极参与信访和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工作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作用,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体系,健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运行、沟通协调、经费保障、激励约束等长效机制。
(十三)认真办理重大影响法律事务。既发挥律师在办理重大影响法律事务中的积极作用,又严格规定引导、教育、监督他们严格依法执业,维护社会稳定。
三、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十四)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把服务民生作为律师行业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从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创新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参加“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等活动,为解决人民群众就学、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公益服务。
(十五)进一步强化“五亮五比五创”。全省律师行业要继续深化以“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点评、亮评议”,“比素质、比干劲、比奉献、比创新、比作风”,“创一流部门、创一流队伍、创一流服务、创一流业绩、创一流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五亮五比五创”活动,不断更新“亮”的项目,丰富“比”的内容,拓展“创”的形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觉到新变化、新气象。突出抓好律师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实事承诺的要求,组织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律师开展好新一轮公开承诺。把握公开承诺、认真践诺、组织评诺三个重要环节,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工作,不断深化创先争优措施,实现创先争优的常态化、长效化,确保活动取得人民满意的实效。
四、做好机关干部下基层工作
(十六)加强机关干部下基层工作的指导。指导安排司法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深入律师事务所,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研究解决律师行业存在的问题,帮助律师事务所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律师行业党组织负责人改进工作作风,注重听取律师、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的意见,
(十七)明确机关干部下基层工作的目标任务。推动律师事务所健全完善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和“结对子”等制度,深化律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党员律师发挥模范带着作用,自觉搞好“传帮带”,帮助广大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解决实际困难,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五、做好创先争优总结表彰工作
(十八)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成效和经验。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工作总体要求,指导各地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及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完成创先争优活动总结,通过组织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办法,加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总结。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大力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律师;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向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推荐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
(十九)建立深入推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长效机制。指导开展创先争优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组织汇总律师行业创先争优理论调研文集,推出一批思想性、创新性较强的理论成果;指导律师行业党组织形成一些卓有成效的创先争优制度规范,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
六、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
(二十)落实创先争优活动责任机制。督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加大创先争优工作力度,坚持党组织书记亲自抓,主管负责人具体抓,有关部门协作抓,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有计划有节奏推进工作,切实做好律师行业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
(二十一)抓好节点工作。“七一”之前重点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工作;“七一”后重点建立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总结理论成果,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

(二十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坚持大力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加强信息报送和经验交流,努力营造学先进、见行动、当标兵、做贡献的浓厚氛围,以创先争优推动法律服务和律师事业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